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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高考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发布日期:2023-06-0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高考期间

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住宿餐饮、交通服务、考试用品等相关经营者:

2023年中高考将至,为保障考试期间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二、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经营者销售商品应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不得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出现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或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等标示价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五、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相关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机构将加大市场价格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广大群众若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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