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通知公告
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认真贯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履职尽责,确保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市开展深化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聚焦粮食收储重点时段,开展粮食收购期间的价格公示的检查,严查压级压价、违规收费、垄断交易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食用粮食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严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超标粮等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持续开展对食品(含粮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严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或超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粮食收购交易主体的计量器具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严查计量器具作弊、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

    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基层粮库;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含粮油)检验检测机构;其他性质粮食收储市场主体。 

    三、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各粮食收购仓储加工市场主体,在“夏粮”和“秋粮”收购季节和日常经营中,应公示收购价格、计量单位、质量标准、收购政策,服务方式等内容。严格遵守《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一)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全程进行跟踪督办和挂牌督办,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进行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对严重违法的列入失信名单实行市场禁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四、违法行为举报渠道

    (一)通过12345、12315、12325平台举报。

    (二)到各地市场监管所办事大厅现场举报。

    (三)通过信函等其它方式举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