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通知公告
关于国有资产划转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7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胡欢 字号:[ ]


根据随州市委组织部、随州市委编办《关于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向随州高新区管理机构转隶人员的通知》(随组通〔2022〕24号)文件的要求,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含淅河所)人员已于2022年底转隶到位。按照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原随州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资产也应一并划转。2023年6月29日,经机关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同意按程序规定将原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含淅河所)和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在我局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国有资产划转至高新区管委会

经清理,原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含淅河所)在我局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固定资产原值共计176.66万元,其中:房屋1107平方米,原值61.09万元;车辆5辆,原值67.98万元;通用设备69件,价值27.35万元;专用设备6件,价值4.2万元;家具用具164件,价值16.04万元。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固定资产原值共计19.9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0件,价值14.78万元;专用设备5件,价值1.94;家具26件,价值3.2元。以上两项合计196.58万元(拟划转固定资产台账见附件)

根据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有关规定,现对以上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

监督举报电话: 3598001。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

资产台账.xlsx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