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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无公害食品 黑木耳段木栽培技术规程》等6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市监标创发[2023]108号)要求,经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审评估,决定废止《无公害食品 黑木耳段木栽培技术规程》(DB4213/T1-2005)等6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上述标准应用过渡期1年,上述标准已经被相关产品用于标签标注、标准备案(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或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可将之修改转化为企业标准或者团体标准。

附件:6项随州市地方标准废止清单.docx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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